发布日期:2019-10-08
房屋安全鉴定合同
甲方:xxxxxxxxxxxx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省机电建筑设计研究院东莞设计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鉴定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鉴定工程概况
(一)房屋名称:xxxxxxxxxxxx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二)房屋地址: 东莞市茶山镇横江区
(三)房屋鉴定原因:房屋现状安全鉴定
二、房屋鉴定工程范围
(一)甲方工作内容:
1、向乙方提交《鉴定委托书》及以下资料(已提交的打“√”,未能提供的请在【 】打×):
(1)房屋设计资料【×】;
(2)地质勘察资料【×】;
(3)施工技术档案【×】;
(4)因检测鉴定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2、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3、提供鉴定现场的水源、电源及鉴定所需的工作面并提供登高的梯子或脚手架;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测鉴定。
(二)乙方工作内容:
1、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等;
2、现场查勘、测绘,记录各种数据和状况;
3、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4、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
5、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6、负责组成联合体的检测、测量单位具有在莞从业资格、按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工作;
7、对鉴定报告中提出需加固补强的,提供合理化建议。
三、合同工期
(1)本合同签订、乙方收到定金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进行现场查勘(指乙方工作内容的第1、2条);
(2)乙方在现场查勘之日起,于15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
四、质量标准
1、房屋安全鉴定主要依据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国家行业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及相关的国家、地方专业技术标准、
规范和规程,以及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2、该项目为不备案类型检测鉴定,如需备案或增加检测项目,增加检测的费用另行计收。
五、 收费标准、鉴定面积、合同价款
(一)房屋安全鉴定费用:每栋建筑xxxxxxxx.00元(人民币)计收。
(二)鉴定数量:1栋。
(三)鉴定费用总金额:¥:xxxxxx.00元(人民币)
(大写):xxxxxxxx元整(含税)
六、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2天内,甲方须付鉴定总费用的30% 给乙方作为定金。
(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前,甲方付清剩余鉴定费用。
(三)若需要开具发票由乙方先行出具收据收款,支付合同尾款时,乙方一次性提供全额普通税务发票。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
1、未能按合同支付费用时,鉴定工期相应顺延。
2、未能提交乙方列明的相关资料时,乙方顺延提交鉴定报告的时间。
(二)乙方
1、乙方应按时进场查勘,及时交付鉴定报告。
2、负责鉴定报告的质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有关事宜
(一)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可向市建设局申请调解。
(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合同中的守约方因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担保费、受理费等)。
(四)双方的协商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均具效力。
(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时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甲、乙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通讯地址:
东莞市茶山镇横江区,指定陈德浪为甲方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xxxxxxxxx;乙方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区旺南世贸大厦3栋1808室,指定杨孝为乙方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13649899929;项目联系人负责本项目进行过程中的协调工作,以使本项目顺利进行。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仲裁解决。
九、 合同生效